年轻的叙利亚军官︰我一点都不害怕,公主;我从不怕任何人。不过陛下曾经正式下令,禁止任何人打开这口井的盖子。
莎乐美︰你会为我这样做的,奈拉比斯,到了明天,当我的轿子通过大门时,我会为你抛下一朵小花,一朵绿色的小花。《莎乐美》第四节,奥斯卡·王尔德
年轻的叙利亚军官︰我一点都不害怕,公主;我从不怕任何人。不过陛下曾经正式下令,禁止任何人打开这口井的盖子。
莎乐美︰你会为我这样做的,奈拉比斯,到了明天,当我的轿子通过大门时,我会为你抛下一朵小花,一朵绿色的小花。《莎乐美》第四节,奥斯卡·王尔德
译 | Sad-Eyed Lady of the Lowlands / Bob Dylan
这首歌是我最近才发现的一首非常好的民谣,迪伦之词真乃鬼斧神工,现自译为中文,与君共赏。
客道多孤。通幽夜半故思疏。
泪染青丝添皓发,凭栏下,越曲凄清魂付夏。
(作于中秋夜)
好了,故事讲完了,我没有什么话可以说了。我也应该去干点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事情了;不过理论上来说,这些文字除了我和熟识我的几个人以外,又有谁能看到?或许写作的“我”并不是真的我,“我”不过是一个占用这躯体的意识而已。真的有目标,并会为之付诸行动的那个人,说不准还真存在在我的身体上。我可以开始寻找了。
非常遗憾,我没找到。那现在我该干什么呢?如果你读过《热风》的话(当然这假设建立在我以正常的顺序发布文章的基础上;以我的习性,这几乎不可能),可能会觉得这个问题比较熟悉。这其实是援引《盖茨比》女主的一句台词,我是写不出来的。或许,我是说或许,在这种时候,寻找一个“她”比寻找一个“我”更加恰当。此处用“她”,一方面是因为作者本人是个男的,如果我所要寻找或追求的东西用个单人旁的话,难免会被人说闲话。另一方面,我实在不想要在任何的场合下再使用“Ta”和它指代人了……我在想,前面的九章,我一直在讲故事的结尾;如同卡尔维诺在《寒冬夜行人》中,讲述一个个故事的开头一样。我打算做一样的事情,想象我与她的开始太难了,不如直接写我和她的结局,讲述我追随着她的足迹,却终究不遇的结局。
早上好。 晚上好。
你那边的天气如何?莲子没怎么多想,随便地发了一句。
他叹了口气,从古铜色的街上走过。月亮闪躲在灰云之后,彩光也剥夺了她存在的必要。它们照在夜行人身上,照出他们疲惫的神态。他们在行走,再寻找一些可能会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但实际上也许他们只能找到让自己安然入睡的理由。自己也一样,但自己起码还有个可以谈天的对象。他看向手机,快速地打出一行英文。
我不是英国人。我们也没有那么生分,一定要扯几句天气之类的,才能聊起来。
自从完成了拆迁贫民窟的单子,他就步步高升。家庭美满,事业顺利,甚至。在驱逐那些人的过程中,他没有一点点负罪感,甚至他感到满意,甚至自豪,以至于除此之外,他再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事。他是幸福的。
但他不知从哪天起,开始梦到那一对黑色的钻石。像天上的星星,永远地挂在梦中的天空,自己身边的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一切都与它有关。梦里的所有人都在问自己它的意义,他没有感到异样,只是做着往常的事。直到他在某个重要的场合,在不经意中开始谈论它;他意识到梦开始影响他的生活,他开始为之焦虑。
我刚到新加坡的那天很热。但其实每一天都很热,只是我还没习惯。
我们今天下午做什么好呢?明天呢?今后三十年呢?我清晰地听见坐在我身旁的一位女士说道。不对,不是她说的,是我在想。要下飞机了。我把我的思维移到别的物体上,移动,在机舱和通道的狭小缝隙间吹来热风;我被催着向前,踏上扶梯。五光十色的墙壁,辅以樟宜机场柑橘味的香气,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嗯?走到传送带,找到自己的行李,差不多等了半个小时,走出略有些油腻的暖色灯光。
Then take me disappearin’ through the smoke rings of my mind
Down the foggy ruins of time, far past the frozen leaves
The haunted, frightened trees, out to the windy beach
Far from the twisted reach of crazy sorrow
Yes, to dance beneath the diamond sky with one hand waving free
Silhouetted by the sea, circled by the circus sands
With all memory and fate, driven deep beneath the waves
Let me forget about today until tomorrow
(Mr. Tambourine Man, Bob Dylan)
刚认识谭林的时候,我还是个刚刚“受洗”的“左翼青年”。所以对我来说,他的身上有原罪——他太有钱了。另外,他又是个“俗人”,过往我自视清高,看不起俗人。不过我从来没有讨厌过我中学时代的任何人,这自然也包括他。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批判一个模糊的概念,实际上比批评一个实际的人要简单无数倍,比如“资本家”,比如“小人”。那时我很热衷于和概念作斗争,爱写比现在还冗的文章,说一些自己都不明所以的话。我厌恶又怀念那段日子。
事隔两年,我回想起那一晚以及第二天,只记得一批又一批的庸人在盖茨比家的前门口来来往往。外面的大门口有一根绳子拦住,旁边站着一名警察,不让看热闹的人进来,但是有几条小狗不久就发现他们可以从我的院子里绕过来,因此总有几只富人家的狗在我的院子里撒野;我只能用枪把它们赶走。那天下午,有一个神态自信的人,也许是个疯子,低头检视威尔逊的尸体时用了”疯子”两个字,而他的语气就这样为第二天早上所有报纸的报道定了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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